Article 41
In force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协调海关、海事、边防检查等单位持续推进通关模式、口岸收费等制度改革,深化主动披露制度和容缺机制,推行电子单证、线上受理等便利化口岸通关措施,实现港口作业单证无纸化、全程一站式服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牵头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落实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服务功能。
商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牵头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交通物流信息节点的对接,推进国际贸易与运输领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推进港口企业、进出口企业、船舶公司、船务代理、货运代理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对接和信息互换,实现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联动。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