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必要、精简原则,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能够通过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