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质量安全监管和特定区域评估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制定审批流程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缩小审查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监督抽查。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满足土地、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依法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后,可以按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地上结构等施工进展顺序,按阶段申请办理开工建设手续。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范围内的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聘请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内部技术检查,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所属的设计企业可以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管理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