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荣誉和民族团结,尊崇英雄烈士,维护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