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