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供水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制水技术,制水损耗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供水单位、用水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和节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完好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