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耗水量高的用水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淘汰名录和实施办法。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