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北鲵保护区实验区,可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等活动。在北鲵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北鲵保护区管理站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进入北鲵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北鲵保护区管理站的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