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标准化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