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体育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发展,加强运动健康干预,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卫生健康、体育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针对不同群体的健身指导方案。
加强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推行体育与卫生健康相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状况。学生的体质监测由教育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