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兑现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变更等为由违反承诺或者约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造成市场主体财产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