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农业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设施,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