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建纪念林、种纪念树,兴建、养护城市公共绿地及其他城市绿地。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共绿地,可以依法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的树木,可以设置标识牌。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