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洪泽湖水资源配置与调度应当统筹本地水源与引江水源,协调省外调水与省内用水,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兼顾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调度洪泽湖水资源,组织编制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明确相关河段流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分解下达到相关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洪泽湖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发布洪泽湖干旱预警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