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湿地资源保护、环境容量、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对在湿地公园内捕捉水生动物、采集植物资源、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参观游览、经营服务、车辆船舶通行等制定管理规定,并可以对湿地公园采取人员预约入园、定期封闭轮休部分区域,或者划定一定区域禁止、限制人员、车辆以及船舶进入等措施。

进入湿地公园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湿地公园的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湿地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