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登记。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经分支机构住所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后三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