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推动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

各部门、各专业系统及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将各自建立和维护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