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培育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有特色和潜力的中小型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自主品牌,依法注册和使用商标,按照规定参选进入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