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未依法履行铁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由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