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开展创业活动的,可以申领《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