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防治责任,对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