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编制地质公园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国土空间规划。

地质公园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与地质公园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地质公园规划。

编制地质公园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

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程序申请评审,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