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Chapter 2 城市市容管理Article 23In force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服务项目的承揽单位,可以由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单位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中标或者接受委托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要求,完成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工作。中标或者接受委托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或者再委托给他人。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Article 2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