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教育督导内容,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位实施统筹管理,将教育部门列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规划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