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有集中热水供应需求且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公共建筑,未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