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