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机动车停车管理信息平台,统筹停车资源,实行信息共享,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通节点建设停车引导设施,设置电子引导屏,实时发布停车场位置、泊位数量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鼓励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和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为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