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在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节点位置安装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在线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监测进出水水量、水质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其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应当同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施联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关闭、移动、拆除、闲置在线监测系统或者设备,不得篡改、伪造、瞒报监控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