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Chapter 3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Article 17Amended从事城市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使用的设备、材料、器具和仪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有关特殊要求。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4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