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继续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