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在实施检查时,应当佩戴行政执法标志,主动向被检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时,不佩戴行政执法标志和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

检查人员与被检查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