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体育经营许可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所在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