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时竣工的,经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推迟,但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