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自贸试验区应当创新空港、陆港联动发展机制,发挥西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口岸高地作用,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和“一带一路”交通商贸物流中心。

推动自贸试验区物流行业发展,推进多式联运的规划和建设,完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引进国际物流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总部、营运中心,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属物流园,完善与其他地区集疏运体系和保税物流网络。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