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建设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自贸试验区通过先行先试,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实现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目标。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