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科学设置观察范围、规范观鸟行为、减少对候鸟干扰的前提下,可以举办观鸟周、观鸟赛等活动,开发生态观鸟旅游资源,打造观鸟生态产品,推动候鸟生态产业化。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活动的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引导社会资金、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参与生态观鸟旅游资源和观鸟生态产品的开发,发展观鸟经济,促进乡村振兴。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观鸟生态产品权益,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候鸟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