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组成执法检查组,其成员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专业人员参加。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