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其支柱、铁路通信杆塔、铁路信号灯柱等设施上附挂各类设施设备,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

(二)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的;

(三)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的范围内、普通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十米的范围内,进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飞行的。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