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

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由其运营管理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

专业经营单位对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