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后,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

主席团常务主席就拟提请主席团审议事项,听取秘书处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报告,向主席团提出建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会议日程作必要的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