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工作。

前款所称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工作,是指相关责任主体依据职责,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的城市建设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