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生活缴费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应当设立便民热线、老年人服务引导台、绿色通道等必要的线上线下便利化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帮办、转办、代办服务。
推动老年人便利化服务事项向农村延伸,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金融机构涉农代办点等部门应当结合区域实际,明确帮办、代办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