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申请设立,宗教团体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布局应当合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信教公民需要,不得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