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财务计划;
(二)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以及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审查各项收支,否决不合理支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四)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章程或者成员大会、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依照规定对管理人员提出罢免或者解聘建议;
(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要求,决定审查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并公布审查结果;
(六)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报告财务监督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监事会成员在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其误工补贴。具体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