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凤凰山公园的规划与建设、监督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凤凰山公园,是指位于红花岗区、汇川区,由凤凰山(含遵义红军烈士陵园,以下简称烈士陵园)、大龙山、红花岗、莲花山、植物园、三阁公园、九节滩林区、黑塘子生态保育区组成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其中,凤凰山、大龙山、红花岗、植物园、三阁公园为核心区,莲花山、九节滩林区和黑塘子生态培育区为非核心区。
凤凰山公园具体保护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凤凰山公园总体规划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