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经济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化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规划本行政区域的数字产业化发展,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培育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物联网、软件、网络安全、先进计算、网络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产业集群。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