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口岸、自贸试验区、港口、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口岸收费监管协作机制和清理口岸收费联动工作机制。

收费目录应当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予以公开。有关部门不得在目录以外收取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