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数字赋能为牵引,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对标国际高标准、高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