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文明行为宣传教育,营造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刊播公益广告,传播先进事例,加强舆论引导。
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广告媒介应当按照规定刊播公益广告,加强文明行为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