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Chapter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Article 26In force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注册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